據河南省紀委監察廳預防腐敗局網站消息,魯山縣“5.25”特大火災事故5名縣級干部被追責。2015年5月25日,魯山縣康樂園老年公寓發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,造成39人死亡、6人受傷。經國務院河南平頂山“5·25”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調查組認定,該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。
對該事故的發生,魯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田漢霖負有主要領導責任;魯山縣委副書記、縣長李會良負有重要領導責任;市民政局副局長龐振邦負有主要領導責任;市民政局局長、黨組書記王雷負有重要領導責任;魯山縣公安局黨委書記、局長趙明負有重要領導責任。
日前,經平頂山市紀委常委會議、平頂山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,并報平頂山市委、平頂山市政府批準,決定給予田漢霖撤銷黨內職務、行政撤職處分;給予李會良黨內嚴重警告、行政降級處分;給予龐振邦黨內嚴重警告、行政降級處分;給予王雷行政記大過處分;給予趙明黨內嚴重警告、行政降級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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